关于做好2012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88号)精神,为切实保证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现将2012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到期间,学生处在雁塔校区、长安校区迎新点设立“绿色通道”服务处,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提供咨询和帮助。
二、持有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享受“绿色通道”:
1、烈士子女、孤残学生、优抚家庭子女;
2、家庭所在地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
3、其他具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
4、已经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相关系对于符合第二条1—3项条件的新生发放《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各系自行下载),申请学生持所在系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到“绿色通道”服务处办理审批手续,经学生处审批后,学生持《申请表》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
四、对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按以下流程操作:
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右上角注明学生本人的学号、所在系、联系方式等信息,下方有关“支付宝账户”信息沿虚线剪下由学生自己保留)到“绿色通道”服务处登记并领取《生源地贷款交费证明》,学生凭《交费证明》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
2、办理农村信用合作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携带当地资助管理中心打印的《生源地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或《回执单》到“绿色通道”服务处登记并加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确认函》或《确认函》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寄送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然后领取《生源地贷款交费证明》,学生凭《交费证明》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
五、对双亲亡故、双亲有重大疾病、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各系要认真核实各类证明材料,认真筛查,应及时报“绿色通道”服务处,经审核后,学院将在“绿色通道”现场为他们发放“爱心大礼包”,提供免费生活用品。
六、工作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要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解释、宣传,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2、新生入学后,各系要结合贫困生认定工作,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资助,切实做好贫困新生入学后的相关资助工作;
3、各系在办理“绿色通道”的同时,及时收集作为学生贫困认定依据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妥善保存。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表》(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学 生 处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