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机构工作职责 |
学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学生评优和评先工作,完善奖励体系。 六、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七、负责校方责任险等事宜。 八、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及评先工作。 九、负责安排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军训、国防教育、毕业生离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 二、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三、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 五、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审批、管理、考核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申请和绿色通道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等工作。 八、负责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做好学生助后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资助政策和制度建设,做好资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二、负责大学生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三、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心理技能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心理社团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方针、上级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订完善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制度,全面负责学校就业工作。 二、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就业协议书的审核、上报和存档,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 三、负责制定实施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教学任务,开展学生求职择业意向调研。 四、负责开拓就业市场,举办各类供需对接活动,建立并巩固毕业生就业基地。 五、负责学校就业信息服务网、就业微信公号的建设和管理,构建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六、负责指导毕业生办理毕业去向登记和离校相关手续。 七、负责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组织开展就业工作考核评比工作。 八、负责组织对用人单位的回访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跟踪调查。 九、负责办理往届毕业生就业遗留问题。 十、完成学校和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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