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处)机构工作职责 |
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三、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评优表彰和违纪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对各学院学生常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和考评。 六、负责制定完善辅导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 七、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和学生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督工作。 九、负责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三、负责大学生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心理技能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心理社团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学生资助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制定、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立和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三、负责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国家、学校、社会各类资助项目的落实工作。负责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发放及表彰工作。 五、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审批、管理、考核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工作。 七、负责获奖受助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获奖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八、负责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陕西省精准资助管理系统中数据上报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与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大学生国防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学生国防教育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制定、完善学生国防教育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做好与承训部队的联络对接工作、训练器材管理维护和相关保障与协调工作。 三、负责学生军训考核、军事理论教学及成绩统计,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四、负责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教育和具体工作,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 五、负责做好服兵役学生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等工作。 六、负责国防教育的宣传、知识普及、国防动员等日常国防教育工作的开展。 七、负责指导学校国防类学生社团和做好退役复学大学生的管理服务。 八、负责办理武装部日常工作业务,做好与相关部门对接与材料报送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与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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