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概况>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机构工作职责

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学生评优和评先工作,完善奖励体系

、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七、负责校方责任险等事宜。

八、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及评先工作。

九、负责安排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军训、国防教育、毕业生离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

二、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三、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

五、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审批、管理、考核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申请和绿色通道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等工作。

八、负责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做好学生助后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资助政策和制度建设,做好资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二、负责大学生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三、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心理技能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心理社团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国防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军事课程建设,制定年度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做好军事课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二、负责学生征兵入伍的宣传教育和具体工作,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

三、负责国防教育的宣传、知识普及、国防动员等日常国防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做好与承训部队的联络对接工作、训练器材管理维护和相关保障与协调工作。

五、负责学生军训考核及成绩统计,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学校国防类学生社团和做好退役复学大学生的管理服务。

七、负责办理武装部日常工作业务,做好与相关部门对接与材料报送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 邮编:710100
  • 电话:029-81530080
  • -教育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德育网 -陕西省学生资助网
版权所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工在线          技术支持:西安泽瑞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