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院学函[2011]38号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给学生生活带来的影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上半年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陕教财〔2011〕9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拨付2011年上半年省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陕教财〔2011〕99号)精神,现就我院2011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标准
教育厅下达我院补贴学生名额共1480人,其中,普专学生1440人,五年制学生40人。每生每月补贴30元,补贴期限为2011年上半年6个月,每生共补贴180元。
二、 补贴对象
2009、2010级全日制在校专科生、2010级五年制高职学生(不含成人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按照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参考2010、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确定享受此次基本生活费用补贴的学生,在确定补贴学生时综合考虑学生本人所获得的其他资助项目,做到优先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同时,兼顾一般困难学生;
2、 受补贴学生名单必须在本系(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学生名单和发放表的纸质版12月15日前经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箱:sjyxszz@126.com;
3、为确保专款专用,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由财务处直接拨至学生银行卡上,发放表中的银行卡号为学校给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
4、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发放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正确认识市场价格波动现象,并以发放为契机,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
附:1、陕西教育学院2011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名额分配表
2、陕西教育学院2011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发放表
学 生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