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9]6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工作安排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师院综〔2018〕2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五)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学习成绩要求:
1.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规定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要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且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至少有一项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
3.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严格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要求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上报教育部)。
三、评选人数和奖励标准
(一)评选人数。陕西省教育厅今年下达给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6名,根据评审上报要求,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的1:1.2差额上报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20名。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在上报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时必须按照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学校评审的重要依据。学校评审时,将对各二级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排序,最终结果由省教育厅评定。
(二)奖励标准。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时间。9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
(二)报送材料。
1.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纸质版),内容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举报处理等;
2.《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版)》(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申请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和日期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二级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二级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申请审批表签字日期应符合逻辑顺序;
3.《2018-2019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4.参评学生申请书;
5.学生2018-2019学年成绩单(必须从教务系统导出并打印成一张A4纸),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6.学生所在年级同专业2018-2019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及综合测评排名表,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将推荐学生着重标记;
7.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和二级学院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8.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9.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版)》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10.以二级学院名义撰写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500字以内);
11.参评学生个人单行材料(2000字以内,字体宋体、四号字,行间距25磅,A4纸打印,落款手写签名)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申请前,召开国家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每个学生及时了解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师院综〔2018〕20号)文件要求,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三)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各二级学院要指导学生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各种材料报送须及时、完整、准确,由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同时杜绝出现评审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四)在评审期间,要向学生公布本学院评审工作组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同时也要公布学校监督投诉电话:81530077。
联系人:王成富 马睿,电话:029-81530077
附件1: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样表及填报注意事项
学 生 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