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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运动会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0日 09:17     浏览次数:[]


                                        陕师院学函[2015]7

各系:

根据学校安排,2015年春季田径运动会于422--24日在长安校区体育场举行,为进一步做好运动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特对运动会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运动会召开前,各系要对报名参赛同学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坚决杜绝带病参加比赛,禁止心脏不好及身体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等问题的同学参加比赛,对因盲目追求运动成绩或不听劝告而隐瞒自身身体状况(或病情)的同学及因开展工作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由学生自己本人负责(工作不到位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同时,请各系做好相应后勤保障工作。

二、进行规章制度及相关的饮食、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防火防盗等工作。教育学生运动会期间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禁学生在运动会期间请假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离校,请假条需经系领导签字,方可离校。提醒学生注意饮食、交通、防盗、防火、防抢、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问题;禁止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事件的发生;全体同学要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不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观看比赛和滋事生非;宿舍内贵重物品、钱款等妥善存放和保管,严禁接待和留宿外来人员。

三、各系要高度重视运动会的召开,认真组织好入场式、闭幕式及各项活动的开展,组织学生有序观看比赛,并教育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大会纪律。运动场上要注意人身安全,非运动员、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到比赛场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教育学生遵守赛事要求,注意赛场文明礼仪,文明助威,快乐观赛;教育运动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营造“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氛围。

五、各系制定本系运动会安全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安排团学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安全信息员在运动会期间密切注意学生思想动态,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安排好参赛运动员的后勤服务工作,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七、工作纪律要求

1、各系辅导员要引导本系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运动会,并进行考勤。每天上午8:00、下午14:30将考勤结果报送主席台,学生处将予以广播通报。

2、运动会期间,辅导员实行签到制度,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在主席台签到,其余时间在主席台后边就坐,以便于有效的组织管理学生。

 

附: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5年春季田径运动会场地划分示意图

 

学 生 处

20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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