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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2026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4:38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为保障2026年度我校毕业生赴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代偿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有效减轻申请人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范围

申请对象:

1.在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2022年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截至当年12月31日,视为应届毕业生,下同);

2.2026年毕业到《资金管理办法》细则所规定基层单位就业,且首次服务协议期在3年及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毕业生除外,已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不得重复申请;逾期未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基层单位范围:

基层单位是指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和县级政府驻地所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乡镇文化站、乡镇财政所、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站等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农(牧、林)场;工作现场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省内艰苦边远地区范围:

陕西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具体为:

宝鸡市(2个):太白县、陇县;

咸阳市(5个):永寿县、彬县、淳化县、旬邑县、长武县;

铜川市(1个):宜君县;

渭南市(1个):白水县;

延安市(9个):安塞区、宜川县、富县、甘泉县、吴起县、志丹县、子长县、延川县、延长县;

榆林市(12个):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汉中市(5个):略阳县、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

安康市(8个):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

商洛市(5个):商州区、山阳县、镇安县、商南县、柞水县。

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且实际到岗,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标准

1.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2022、2023年毕业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2022年之前毕业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补偿;实际缴纳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按规定的最高限额补偿,以上学费不含住宿费及其他杂费;

三、申报时间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0月31日

四、申请流程

1.2026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申报程序到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初审结果报各市教育局,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各市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复核,形成复核情况报告于2026年10月31日前报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五、申请材料

1.《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

2.到陕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就业时学历证书复印件;

5.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


愿广大毕业生胸怀家国、扎根基层,在艰苦边远地区一线施展才干、成就梦想。学校将全程为大家提供政策咨询与材料办理支持,祝各位同学逐梦前行、未来可期!


咨询电话:029-8153007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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