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4]23号
各系:
为确保我校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4] 19号)精神,结合我校迎新工作实际,现将2014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设立“绿色通道”
1.学校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组长,学生处、财务处、团委、教务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成员的新生“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工作。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服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新生“绿色通道”申请材料的审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办理和做好特困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等发放工作。同时,开通资助工作电话(029-81530077),及时为新生及其家长提供资助政策咨询和便捷服务。
2.各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系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工作。在新生报到现场安排专人负责新生“绿色通道”政策宣传、接待新生及其家长有关资助政策的咨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等工作。
二、“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持有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无力缴纳入学所需学费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享受“绿色通道”:
1.烈士子女、孤残学生、优抚家庭子女;
2.家庭所在地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学生;
3.其他具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
4.已经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符合第二条1—3项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生持所在系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到“绿色通道”服务处办理审批手续,经学生处审批同意后,学生持《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2.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右上角注明学生本人的学号、学历、所在系、联系方式,最下边有关“支付宝账户”信息沿虚线剪下由学生自己保留)到“绿色通道”服务处办理贷款回执手续后,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交费证明》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3.已办理农村信用合作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携带当地资助管理中心打印的《生源地助学借款确认函》或《回执单》到“绿色通道”服务处办理贷款回执手续后,学生持《生源地贷款交费证明》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另外,新生中已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不得再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对于孤残、双亲有重大疾病、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将为其发放“爱心大礼包”。
四、工作要求
1.新生报到期间,各系要深入学生,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同时要积极宣传和解读国家的资助政策,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实现“应助尽助”,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入学。
2.今年我国很多地区发生了地震、干旱、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在迎新期间,各系要重点关注灾区的学生,关心慰问,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消除自卑心理,在学生入学后及时给予相应资助。
3.各系应按本通知要求,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办,规范程序,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排查和认定落实到位,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联 系 人:王成富 孟书远
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