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4]27号
各系: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展现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4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95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活动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起止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三)内容及要求
1、征文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字数不超过2000字(题目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四号,行间距25磅,页面设置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2)征文主要面向我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老师和辅导员,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2、图片
(1)图片大赛的主题是“我的家我的梦”。由参赛学生本人或者请周围的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家庭的梦想以及缘由。(照片附于文字之后居中,要求不小于1M,格式为JPG)。
(2)图片主要面向我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
(3)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报送材料
各系应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遴选。每个系至少报送精品征文作品10篇,图片作品10张。以系为单位将优秀作品、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截止时间为 11月10日。
三、评选表彰
(一)学校初评推荐
学校组织评委对各系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表彰,选出优秀征文一等奖5名、二等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图片奖20名。
学校将为以上获奖个人颁发奖品及证书,同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上报教育部参加全国评选。
(二)教育部评审表彰
2014年12月,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征文、图片及组织奖三类奖项。所有奖项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
1.征文奖
特别奖:1名,获奖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该项目由中国银行赞助,获奖同学将受邀于2015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
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2.图片奖
选出优秀奖50名,对在校受助生本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3.组织奖
面向全国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全国高校选出优秀组织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征文、图片及宣讲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和作品最终获奖情况为重要参评因素。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按要求、按时推进,保质保量的实施和落实。
(二)各系应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评选为契机,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大力开展学生感恩励志教育。
联系人:王成富 孟书远 电话:029-81530077
附件:1、2014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
2、2014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