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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陕师院学函[2016]12号)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6:01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6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工作

兵役登记是适龄公民履行国家《宪法》、《兵役法》规定的应尽义务和法律责任,是做好征兵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各有关单位应尽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按照以上规定,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就读的男性适龄大学生(20161231日以前年满1823周岁,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请各院(系)安排所属班级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广泛发布兵役登记信息,介绍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方法,动员督促各班适龄男生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依法履行兵役登记手续,531日前登记完毕,每院(系)适龄男生登记率不得低于90%对有参军意愿的学生同时进行入伍预征报名。

二、入伍预征工作

1.网上预征报名时间:

1)男兵报名时间:315日至531

2)女兵报名时间暂时没有公布,请关注全国征兵网。

2.预征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的大学生同时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入伍预征报名工作,并网上登记预征地(学校所在地为雁塔区或家乡所在地)。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

3.应征入伍时间安排:全国的征兵时间是从81日开始、91日批准入伍、95日起运新兵、930日征兵结束。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我校提前到5月份开始组织实施,要求学生在53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争取在放暑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兵役登记与入伍预征工作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工程,是高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院(系)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范畴,确保2016年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工作按时完成。

2.各院(系)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在校生和毕业生当中的男生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按时完成兵役登记工作。学工部将通过西安市雁塔区征兵办公室随时跟踪了解各院(系)男生进行兵役登记的情况。

3.请各院(系)在61前将本院系男生网上兵役登记情况,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孟书远,联系电话:81530077

注:西安市雁塔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84725266;关于征兵的详细情况也可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1530077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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