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6〕14号
各院(系):
近期内,我校出现了一些非法培训机构,抓住大学生涉世未深、急于就业、渴望成功的特点和心理,以参与培训、支持创业、高额报酬、励志教育等为诱饵引诱学生参与其中,收取高额培训费用,一些学生上当受骗情况时有发生。为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现就做好防范学生参加非法培训机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防范学生参加非法培训机构工作,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学生认清非法培训机构的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要把防范学生参加非法培训机构工作作为新生入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讲解专业知识、剖析典型案例等教育方式,引导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艰苦奋斗精神。
二、全面深入排查,切实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各院(系)要针对学生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要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了解和掌握每一个学生的课内课外情况。在学生中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掌握学生参与各种培训班的情况,对已经外出实习的学生进行一轮清查,摸清去向。严禁任何非法培训机构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各院(系)要充分依靠各级学生组织和广大学生的辐射与监督力量,确保掌握情况的准确性。排查结束后,请各院(系)于5月18日前将《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机构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工部教育管理科404室。
附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机构情况统计表》
学 工 部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