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6]25号
各院(系):
为了准确的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做好下学期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3、2014、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二、工作安排
1.在本学期放假前,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让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
2.在下学期开学后,学校在开展贫困生认定或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时,家庭经济情况确实困难的学生要提交经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调查表》。无《调查表》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根据本院(系)学生的具体情况布置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工作。
2.各院(系)要做好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告知同学本次调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学生的信用教育,保证学生真实、客观的填报相关内容。
3.《调查表》可以复印,也可在学生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 生 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