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6〕26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考试及暑假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学生稳定安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假放假安排
学生假期: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起放假。2016年9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返校注册,2016年9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16级新生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报到;专升本学生2016年9月3日(星期六)报到。
二、各院(系)要提醒广大同学在考试周注意以下事项
1.考试周属于正常教学时间。考试的同学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答卷,诚信考试。
2.在考试周要离校的学生,需向辅导员请假,写明去向及返校时间。
3.在校同学要注意进出宿舍的外来人员,如遇可疑情况,请同学们主动查问并及时向值班人员、保卫处报告。
4.天气炎热,注意身体健康,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到校医院进行治疗。
5.在实验室的同学,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用水等的安全,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使用规则操作。
三、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滋扰、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提醒学生,离校时,要整理好自己的日常用品,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域嬉戏、游泳;晚间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女生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谨防滋扰;天气炎热,谨防中暑,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到卫生条件差或者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
2.加强法纪法规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纪法规,暑假期间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发挥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救助,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障碍、家庭变故、学习和就业压力大等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引导他们做好自我调适。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暑假放假时间比较长,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四、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各项工作
1.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精细化管理。各院(系)要按加强稳定安全形势研判,及时消除稳定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假期学生留宿由所在院(系)与后勤服务集团联系,并将统计情况于2016年7月16日前报送至教育管理科。各院(系)主管学生的副书记和辅导员为学生假期留宿的主要负责人,并选派专人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
2.落实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确保离校学生安全到家,要求学生返家后要通过各种方式告知所在院(系);如各院(系)未能按时上报假期去向登记,所有责任由各院(系)自行承担。暑假期间,严禁学生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出游;开展大型学生活动或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审批同意。提醒学生提前订购返程车票按时返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3.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辅导员于9月4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9月5日上午10点前报送报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党委学工部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