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22]61号
各二级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是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组织依托,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修订)》(陕师院综〔2021〕32 号)文件,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建立二级心理健康工作站,明确相关组成人员,明确本学院心理辅导员。
(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8日前将心理健康工作站人员名单(附 件2)、班级心理委员名单(附件3)、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5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四)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日常心理状况的追踪与汇报,于每月底将本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5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附件:1.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
2.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人员名单
3.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
4.宿舍心理信息员登记表
学工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