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6号
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陕西高校第二届阳光护航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的通知》(陕高心地〔2017〕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推进美丽和谐校园的建设。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阳光护航做大学生心灵导师,善待生命助大学生幸福成长”为主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季系列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护航做大学生心灵导师,善待生命助大学生幸福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5月
三、活动内容
(一)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1.春季学期心理危机排查(时间:3月中旬—4月中旬)
下发文件具体安排。
2.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评选(时间:3月25—4月25日)
(1)辅导员亲自组织开展,班会题目自拟。(2)各院(系)推选一至两个优秀主题班会,于4月25日前将主题班会相关材料(含方案、过程简述、视频、总结等)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进行统一评选,最终推荐一至两个优秀主题班会参加全省高校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比赛。
3.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时间:3月25—5月25日)
(1)校园心理剧以“关爱自我,善待生命”为主题,内容以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为素材,贴近大学生学习与生活。剧目应突出剧中人物的心理冲突与心理协调的过程,倡导学生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请务必保证剧本原创性。(2)各院(系)于3月28日前将《心理情景剧大赛报名表》(附件1)及剧本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由心理中心对剧本进行初审、筛选。(3)正式比赛时间为5月初,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推荐一至两个剧目参加全省高校校园心理剧大赛。
4.心理健康知识大赛(时间:3月25—5月25日)
5.现场宣传及签名活动(时间:5月25日)
活动内容: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测量活动。
(二)专题讲座与团体辅导
1.心理健康系列讲座(时间:待定)
2.团体心理辅导(时间:待定)
(三)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时间:3月25—5月25日)
本届宣传季本着“发挥心理辅导引领作用,打造院(系)专业品牌特色”的原则,要求各院(系)在做好学校活动的基础上,创新性开展3-5项具有有本院(系)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请各院(系)于3月22日前将第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方案(含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四、活动要求
1.突出主题,彰显特色。各院(系)要紧密结合活动主题,精心策划相关活动,活动形式和内容要做到灵活多样,充分彰显本院(系)特色,积极打造特色品牌活动,进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和交流。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做好宣传季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学生处网站、陕师院心理微信平台及学院媒体平台及时对特色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院(系)于6月1日前,对第二届心理健康宣传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将活动总结、海报公告、图片影视、网络微文、师生反响、活动效果评估等资料及《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各院(系)开展活动统计表》(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中心将根据各院(系)报送材料的情况,推选出本届宣传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活动组织
主办:学生处
承办:团委、教育科学学院
活动联系人:李菁、郭禹含
电话:029-81530080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406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ssyxlzx@126.com
附件:1.《心理情景剧报名表》
2.《各院(系)第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方案》
3.《各院(系)心理健康宣传季统计数字》
学 生 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