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9]1号
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8〕327号)精神,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8至2019学年10个月,每生共计补贴300元。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条件
1.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2.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二、评定程序及办法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生活补贴学生的经济状况和日常表现进行认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院(系)评定工作组。
3.院(系)评定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并在全院(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复核、汇总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通过。
三、资助金额及方式
按照每生300元的标准一次性打入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中。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本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把生活补贴补贴到真正困难的学生,严禁“轮流坐庄”、严禁搞“一刀切”。同时,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
2.请各院(系)于1月10日(周四)前将生活补贴学生名单和发放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
3.如对补贴金额或发放方式等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1: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发放表
学 生 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