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8]28号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资助育人体系,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展现我校学生青春奋斗风采,激励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决定在全校开展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全体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以及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教师。
2.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到的感人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紧扣学生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这一“资助育人”主要内容,感情真挚,内容真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应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院(系)-姓名-职务-题目(教师)、院(系)-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二)视频比赛
1.参赛对象。全体在校教师和学生
2.参赛视频内容。以“用奋斗书写青春”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瞬间,或是制作歌曲,编排短剧、相声、小品等文艺形式,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5分钟以内,不超过1G,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
(3)视频命名规则为:院(系)-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院(系)-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4.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或优盘。
(三)音频大赛
1.参赛对象。全体在校教师和学生。
2.参赛音频内容。以“强国一代·青春梦”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可以采用朗读、朗诵、解说、演播等形式,作品风格不限,要求用普通话录制音频。音频作品需分别提交音频文件及其对应的文稿文件两种形式。
3.参赛音频格式要求
(1)音频作品需提交10M以内的MP3格式文件,时长不超过5分钟。对应文稿文件需提交word格式文件。
(2)作品命名规则为:音频-院(系)-姓名-专业-音频名称(学生),音频-院(系)-姓名-职务-音频名称(老师)。
(四)宣传画大赛
1.参赛对象。全体在校教师和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院(系)-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宣传画-院(系)-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
三、活动开展
(一)院(系)初评推荐。5月25日至6月25日,各院(系)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以各院(系)为单位开展“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征文等系列作品评选活动,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活动期间,各院(系)必须以“真实励志、质量上乘”为指导思想,对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首发性及作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二)学校评选表彰。6月25日,各院(系)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本院(系)“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等系列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征文至少10篇,视频、音频、宣传画设计各不少于1份。学校将分别评选出征文、视频、音频、宣传画一、二、三等奖。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择优选送获奖学生作品参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等系列作品评选活动。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充分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及时将通知转发给学生,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确保活动按要求推进,保质保量的落实。
2.各院(系)要以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受助学生为重点对象,鼓励其书写青春奋斗故事,拍摄青春创意视频,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加强获奖助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感恩、诚信教育,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3.参赛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活动登记表(附件2),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参赛作品、活动报名表、活动登记表以院系为单位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赛作品必须能充分发挥正面宣传效应,具有一定的励志性和积极引导性;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1.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
2.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登记表
学 生 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