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3号
各院(系):
2017年度兵役登记及应征入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
2017年12月31日以前,我校年满18周岁的男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专业户籍不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未作兵役登记的必须进行登记,往年已登记的进行核验(还需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女学生、退伍学生不必登记。
(二)时间安排
兵役登记工作从即日开始,至5月30日之前完成。5月25日前,各院(系)将本院(系)男学生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
(三)登记程序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 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二、应征入伍工作
(一)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其中年龄放宽至22周岁。
(二) 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
女兵报名时间:时间暂未确定,请持续关注全国征兵网和陕西征兵微信平台(ShanXiZhengBing)。
(三)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 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可以选择家乡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学校所在地填写“陕西|西安|雁塔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6月9日前,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体检政审。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将在学生离校前安排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三、工作要求
(一)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是高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院(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分工人员,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各院(系)应运用微信、微博、QQ群、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对有当兵意向的学生开展点对点宣传,特别是在毕业班学生和特困学生中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动员工作。
(三)各院(系)要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等相关工作。按照兵役登记时间及应征报名时间的节点安排,集中做好本院(系)的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学生上网报名。从3月13日起,学校将每周公布各院(系)网上兵役登记情况,2017年度兵役登记情况将作为学生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适龄男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兵役登记、核验的,要出具书面说明。对于拒绝、逃避登记的,学校将取消其奖助学金、评优评先及推优入党等资格。
联系人:王成富 孟书远,电话:81530077
雁塔区征兵办咨询电话:84725260 84725266
学 生 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