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23〕71号
各二级学院:
秋季和开学初期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易发高发时段,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请切实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开展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排查
组织辅导员广泛深入学生,摸查并认真分析在校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状况,及时筛查可能存在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学生。
(一)排查对象:全校学生(2023级新生心理筛查工作另行安排)
(二)工作要求:
1.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相融合,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发现需要关注的学生,及时提供心理帮助。
2.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确保排查无遗漏,记录规范,干预及时,并注意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正当权益,避免不良影响。
3.实施分类排查和干预。根据以往危机预警情况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级分类排查和干预,重点做好以下几类学生的排查工作:①心理测评与约谈、学院谈心谈话中筛查出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②入学前有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近亲属有类似行为,当前情况稳定的学生;③遭遇重病、性危机、暴力、重大自然灾害或变故等应激事件的学生;④学业、就业、情感、人际交往等存在问题,且社会功能明显受到影响的学生;⑤长期缺乏家庭、朋辈等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⑥情绪极端不稳定且自我调节能力弱的学生;⑦性格过于孤僻、偏执、冲动,或有攻击性、暴力倾向的学生;⑧亲历或参与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⑨因其他原因导致情绪、行为有明显变化的学生。
4.对排查出的对象,各学院要重点关注,落实责任,分类干预,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5.各学院统一填写《陕师院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附件1)并加盖党委公章,于9月25日前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50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二、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信息更新
1.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建立二级心理健康工作站,确定相关组成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填写《心理健康工作站人员名单》(附件2)。
2.各二级学院要做好2023级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明确其角色与定位,填写《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名单》(附件3)、《2023级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附件4)。其他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不再重复提交,只需做好人员变动记录,同时填写《人员变动登记表》(附件5)。
3.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5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三、继续执行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月报制度
1.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日常心理状况的追踪与汇报,及时更新学生心理状态,如有特殊/危机情况及时上报。填写最新调整后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附件6),
2.请各学院于每月30号前将当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5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联系人:惠晓薇 联系电话:81530080
附件:1.陕师院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
2.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人员名单
3.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
4.2023级宿舍心理信息员登记表
5.人员变动登记表(附件4)
6.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
学生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