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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0:5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学生心理素质的基本状况及特点,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学校决定对2022级全体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2级全体新生(含专升本)

二、测评工具

大学生人格健康调查表(UPI)

症状自评量表(SCL-90)

抑郁自评量表(SDS)

三、测评方式

心理测评系统测评

四、具体安排

1.10月11日—10月1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使用校园网登录网页http://172.31.31.3/PSY/Assessment/Participate/PlanDetails?id=14,或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三个量表的填测。(使用手机、电脑均可,具体操作见附件1)

2.10月19日—10月28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学生测评情况形成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分析报告,并及时反馈信息到各学院。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2.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开展心理测评。

3.各学院必须对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测评数据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内容;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机构均不得接触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

4.测评结果不对参测学生的学籍、入党、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

联系人:惠晓薇        联系电话:81530080


附件1:《2022年新生心理测评操作步骤》



  •                                   学生处

  •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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