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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09:08     浏览次数:[]


 

为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地为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手续,确保符合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顺利获得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办理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含2021级专升本新生)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学生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后,需要于开学初在学校办理回执录入等手续,为保证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发放,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贷款学生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于96日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和《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回执手续(德勤楼401室)。

2. 贷款金额高于学费+住宿费,录入金额填写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贷款金额低于学费+住宿费,录入金额填写实际贷款金额。

3. 学校在录入贷款回执时,只扣除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如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的,剩余的贷款金额由国家开发银行拨至学生的支付宝账户上,学生可按照支付宝使用说明,将剩余的贷款金额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金额低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的将全部扣除。

三、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学生回执手续办理说明

根据银行办理要求,由其他金融机构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等),无需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请学生本人按照经办银行要求办理后续手续。各二级学院在核实学生相关信息无误后,录入汇总表中,并在备注栏标注。让学生自行持回执单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之前邮寄回当地贷款经办机构。

四、办理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审核。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信息录入及办理,是贷款获得批复的重要保障,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好贷款学生认真在汇总表上填写回执校验码、学号、学历、联系方式、学费和住宿合计金额等信息。

(二)统一报送、及时办理。因各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收回执都有截止时间,各二级学院在精心组织的基础上要及时统一办理,告知学生务必将所持有的受理回执按要求交学院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后方可生效,以确保学生能够顺利获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件: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马睿,联系电话:029-8153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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