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应在每周日、重大节假日收假后组织学生进行晚点名,详细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在晚点名结束后通过OA报送至学生处。
在2021年4月5日的晚点名中,各二级学院均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晚点名工作,但仍存在统计人数缺失的情况,现将统计情况进行通报(晚点名统计情况见附件)。
未通过OA报送晚点名情况的学院:无
学生处
2021年4月8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4月11日学生晚点名工作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劳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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