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师院综〔2018〕20号)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师院学函[2020]56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助困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评审并公示、学生处审核汇总等程序,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勤楼401室)反映。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核对学生姓名、获助等级,如有错漏,及时上报。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
联 系 人:马睿
联系电话:029-8153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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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