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20〕52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现就开展2019-2020学年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2020年专升本的学生除外)。
二、评定办法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及程序开展评选工作;十佳大学生评选标准及程序、各类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和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评选工作是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领导为组长的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要坚持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确保评选质量,宁缺勿滥。
(三)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二级学院要以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评选优秀树立典型,号召学生学习先进,努力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3日前将各类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学生汇总名单和学院公示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2447579163@163.com)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办公楼406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学生本人若同时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可同时参选,但只能获得其中一项荣誉,不可兼得。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员,如未能当选直接确定为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二)登记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除签字和意见外其余内容和照片(黑白即可)均需打印。
附件请在相关网页下载
学 生 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