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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学生学风建设及文明行为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12:44     浏览次数:[]


陕师院学函〔20196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在迎评促建关键时期更好的做好我校学生学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优良学风的形成和筑固,塑造我校学生良好的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对学风建设及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活动。具体如下:

一、学风建设及文明行为检查工作时间:

2019918日星期三

二、检查内容:

1、教育学生做到“六不”,即“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上不打瞌睡、不玩手机,不把食品饮料带进教室”,学生上课前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穿拖鞋及过于暴露的衣装进教室,保证教学楼、教室的整洁和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

2、不在上课期间逗留宿舍,引导无课学生在上课期间去图书馆或教室自习、运动场锻炼等等。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本次检查分二个层级开展工作,分为校级抽查和二级学院检查。

(一)校级抽查

1、校级领导督查

校领导采取抽查的方式督查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及学生文明行为情况,抽查结果由学工部汇总并在学校通报。

2、学校检查

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及学生文明行为进行逐一检查,同时对检查结果汇总,并通报全校和相关二级学院。

3、校学生会检查

校团委负责组织校级学生干部组成校级学生检查组,教育引导学生,制止劝解学生不文明行为及不良学风行为,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学工部。

(二)各二级学院检查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会学生等为成员的检查组。根据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检查要求进行检查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四、违纪情况处理

(一)校级抽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并通报检查所发现违纪学生的二级学院,所在二级学院需做出书面情况及处理意见。

(二)各二级学院检查组所发现违纪情况由学院根据本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并在本学院网站或网络平台进行通报,违纪情节严重的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凡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的各类评优评奖等活动。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对学生课堂迟到,旷课、早退、带早餐进教室等行为的整治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并建立联动机制。

(二)校级抽查组和各二级学院检查组在执行检查任务时,须佩戴工作牌,做到检查认真、严肃、规范、文明。

(三)各二级学院检查组于2019918日下午1600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学工部。

(四)各二级学院通知本学院学生,在校园内必须随身携带校园一卡通,用以证明系我校在校大学生,此规定将作为我校的长期明确要求,部分学生有丢失的情况要督促尽快补办。

 

              学  生  处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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