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5]x号
各系:
为做好我校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教育工作,切实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后的信息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解决学生欠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系要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增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还贷意识,使每名贷款学生珍视个人的信用记录,明确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和本金。本项工作结束后,请各系将本系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文字材料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做好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一)核对信息。认真核对本系2015届贷款毕业生名单(附件1),由于实际办理情况和名单可能会有个别不符,如发现有遗漏,或转专业、降级、参军等现象应及时修改信息,并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毕业确认。组织本系贷款毕业生于5月27日前完成毕业确认。
1. 登录系统:组织所有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果学生在登陆时忘记了密码,请与户籍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2. 核对信息: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后,打开“毕业确认申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发现错误,可以在系统中自行修改,无法修改的
与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请对方修改,以保证离校后能正常扣划利息和本金。
3. 录入信息:学生务必将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QQ或电子邮箱)、本人就业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毕业后的最新联系方式、即时通讯方式等信息录入系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同时核改。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在“就业信息”栏中填写家庭详细地址。
4. 申请确认:学生本人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毕业确认”,学校于5月29日前进行毕业确认审核,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各系组织贷款毕业生本人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按手印。此表一式三份,贷款学生、院系和学校各执一份。
注:专升本的学生按正常程序申请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8 月1日前在系统中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并向当地资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展期手续(附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建立档案。各系要认真审核确认表内包括贷款毕业生的就业单位、联系方式及家庭地址等信息,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填写《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汇总表》(附件2),以便以后方便联系贷款毕业生,提醒按时还款付息。
(四)还款承诺。每个贷款毕业生(包括继续升学、准备提前还贷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均需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附件3),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系、学校各执一份。已提前还贷的无需再签订还款承诺书,但要提供还款证明。
三、工作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工作通知,把握时间节点,明确操作程序,确保准确、规范的完成此项工作。
2. 各系务必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通过电话、QQ群、集中开会等方式通知到每个贷款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清楚了解还款相关政策,督促他们自觉如期完成毕业确认手续和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无一人漏办、拒办,对于不能如期完成工作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3. 各系要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促进学生诚信履约、按时还本付息,提升学生按时还款的意识。同时将《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一封信》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须知》发至贷款毕业生人手一份,并提醒学生毕业后积极与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主动告知最新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
4.各系请于6月10日前将诚信教育活动总结(电子、纸质盖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纸质)和《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汇总表》(电子、纸质盖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jyxszz@126.com。
联系人:王成富 孟书远,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1.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2.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汇总表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
4. 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一封信
5.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须知
学 生 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