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关于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陕教贷办〔2016〕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一)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二)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三)活动时间:2016年3月5日—2016年4月31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四号,行间距25磅,页面设置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2.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3.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材料报送
各院系应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遴选。每个院系至少报送精品征文作品10篇,以院系为单位将优秀作品、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截止时间为 4月31日。
四、表彰评选
(一)学校初评推荐
学校组织评委对各系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表彰,选出优秀征文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学校将为以上获奖个人颁发奖品及证书,同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上报教育部参加全国评选。
(二)教育部评审表彰
1.征文特别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同时提供稿费5000元或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名额。2.征文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稿费2000元。3.征文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4.征文三等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以上征文奖项获奖主体为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按要求、按时推进,保质保量的实施和落实。
(二)各院系应以征文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大力开展大学生感恩励志教育。
联系人:王成富 孟书远 电话:029-81530077
附件:1.2015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
2.2015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汇总表
学生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