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6]23号
各院(系)、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助学和育人功能,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陕师院〔2015〕9号),现启动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要求
1、本着必要、合理、适当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2、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
3、所设岗位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且岗位学生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程序
1、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及人数,填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附件1),经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8日前送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逾期不再办理。
2、学生处对各单位申报岗位进行逐一审核,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7月13日前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各用工单位,并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组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对接工作。
三、注意事项
1、上一学年已设立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本次也需重新申报。
2、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及时报送岗位需求,共同做好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工作。
联系人:王成富 孟书远,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学 生 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