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8〕29号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陕教生办〔2018〕6号文件精神,确保我省2018年高考平稳有序进行,保证考试的安全与公平、公正,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试纪律,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8日进行,请各院(系)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还需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审核。对无故缺课、未在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严防在校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活动。
二、开展专题诚信警示教育活动
2018年我省美术类统考中,省内某高校个别在校学生参与有组织的替考,目前已被开除学籍,并由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各院(系)要引以为戒,加强对在校学生开展专题诚信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要通过诚信警示教育,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自身、对社会的严重危害,特别是要让所有在校生知晓,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替考者将被开除学籍,并接受刑事处罚;由他人替考的考生将被取消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三、全面净化校园环境
各院(系)要对学生微博、微信、QQ、QQ群以及贴吧上进行监督和排查,凡发现涉嫌招募高考“枪手”、组织助考作弊等重要线索,要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对举报或发现有替考嫌疑的学生要高度重视,迅速调查,果断处置、及时上报。需要公安部门配合查实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线索材料。
四、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划分,责任落实到人。凡我校学生参加替考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 生 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