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8]43号
各院(系):
为激发广大师生爱国、爱校热情,帮助新生尽快熟悉学校环境,打造浓厚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丰富广大师生文化生活,达到“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目的。现面向全校征集军民联欢晚会节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晚会主题
庆国庆•迎新生
二、节目要求
1、艺术形式不限,演唱、戏曲、朗诵、舞蹈、小品、相声、器乐、乐队、健美操、舞台剧、魔术等均可,鼓励节目形式和内容创新。由于晚会舞台场地较大,因此集体类节目人数至少10人以上。
2、单个节目表演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语言类节目一般不超过8分钟。
3、节目所需道具、乐器、音乐、伴奏等自备。
4、上报的节目须与晚会主题相符;表演内容积极向上、内容健康、富有青春气息,符合当代社会主题;同类型节目以节目效果优先考虑。
三、节目报送方式
每个院系至少选送节目1-2个,类型不得重复;各院(系)要将选报节目(注明所有选报节目名称、形式及联系方式)及配乐(要求音质好、音色纯正,注明参演部门名称、节目名称和形式,自留备份)在9月7日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办公楼404室)。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师生要高度重视,创作并排练特色鲜明、积极向上的优秀节目参与晚会演出。对于未报送的院(系)年底将不能参加学生工作优秀的评比。
(二)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各院、系要确定节目负责人,负责节目报送、评选以及演出等事宜,确保演出取得圆满成功。
(三)认真排练,保证质量。各院、系要认真排练,确保节目质量,学校将对晚会的节目进行彩排和检查。
晚会彩排时间将依据新生军训工作适时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学 生 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