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9]26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2019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及陕西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高明
副组长:史保怀
成 员:学工部、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各学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征兵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学工部(武装部),学工部(武装部)部长任征兵工作站站长。
二、兵役登记工作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4周岁的在校男青年(1995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要100%兵役登记(每个适龄青年对应的身份证号码只需登记一次,未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应及时进行补登记,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只需登录核验信息即可,无需再重新注册登记),
网上兵役登记操作指南(附件1)。5月25日前,各学院须将《2019年兵役登记花名册》(附件2)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
三、应征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在校大学生,男青年22周岁以内,女青年20周岁以内(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男青年24周岁以内,女青年22周岁以内。
(二) 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8月5日
女兵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8月5日。请持续关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或者直接到省、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陕西省029-84729536、西安市029-84725015)。
(三)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5月25日前,有入伍意愿的在校男生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 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应征地”,可以选择生源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陕西->西安->雁塔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打印表格。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个人简历”学生自己填写,院系审核;“在校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由辅导员填写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表格,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3.初检初审。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体检政审。暑假前,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体检、政审、预定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将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融入立德树人的大格局,作为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家国情怀、塑造优良品质的重要途径。学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二)广泛宣传,加强动员。各学院应运用微信、QQ群、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每个学院开展一次征兵政策宣传活动,每个班级必须开展一次应征入伍主题班会,给每个应届毕业生发一条征兵宣传短信),确保我校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各项征兵政策,明确应征程序和实践安排。
(三)做好服务,落实政策。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应征大学生体检和政审考核,严格执行学费补(代)偿、学籍保留、退役复学士兵转专业等国家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各学院要在动员、报名、体检、复学等环节为入伍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指导与服务,帮助入伍学生解决后顾之忧。
五、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告知学生,按照《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陕发改财经[2018]1185号)文件精神,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不依法进行兵役登记的,将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并在今后“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升学”、“出境”、“评先评优”、“享受财政保障资金或补贴优惠政策”、“重点行业从业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等多方面工作受到限制或处罚,并面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王成富 魏燕,电话:81530077
雁塔区征兵办咨询电话:84725260 84725266
附件1:网上兵役登记操作指南
附件2:2019年兵役登记花名册
附件3: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
学 生 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