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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年秋季开学期间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3: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秋季和开学初期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易发高发时段,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进大学生心理健 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请切实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开展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排查

组织辅导员广泛深入学生,摸查并认真分析在校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状况,及时筛查可能存在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学生。

(一)  排查对象:全校学生(2023 级新生心理筛查工作另行安排)。

(二)工作要求:

1.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相 融合,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发现需要关注的学生,及时提供心理帮助。

2.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确保排查无遗漏,记录规范,

干预及时,并注意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正当权益,避免不良影响。

3.实施分类排查和干预。根据以往危机预警情况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级分类排查和干预,重点做好以下几类学生的排查工作:①心理测评与约谈、学院谈心谈话中筛查出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②入学前有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近亲属有类 似行为,当前情况稳定的学生;③遭遇重病、性危机、暴力、重大自然灾害或变故等应激事件的学生;④学业、就业、情感、人际交往等存在问题,且社会功能明显受到影响的学生;⑤长期缺 乏家庭、朋辈等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⑥情绪极端不稳定且自我 调节能力弱的学生;⑦性格过于孤僻、偏执、冲动,或有攻击性、暴力倾向的学生;⑧亲历或参与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⑨因其他原因导致情绪、行为有明显变化的学生。

4.对排查出的对象,各学院要重点关注,落实责任,分类干预,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5.各学院统一填写《陕师院 2023 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附件 1)并加盖党委公章,于 9 月 25 日前纸质版 报送至德勤楼50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gbxlzx@126.com。

二、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信息更新

1.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建立二级心理健康工作站,确定相关组成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填写《心理健康工作站人员名单》(附件2)。

2.各二级学院要做好 2023 级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明确其角色与定位,填写《2023 级 班级心理委员名单》(附件 3)、《2023 级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附件 4)。其他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不再重复提交,只需做好人员变动记录,同时填写《人员变动登记表》

(附件 5)。

3.请各学院于 9 月 25 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 5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三、继续执行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月报制度

1.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日常心理状况的追踪与汇报,及时更新学生心理状态,如有特殊/危机情况及时上报。填写最新调整后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附件 6),

2.请各学院于每月 30 号前将当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

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5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联系人: 惠晓薇     联系电话: 81530080

附件: 1.陕师院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

2.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人员名单

3.2023 级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

4.2023 级宿舍心理信息员登记表

5.人员变动登记表(附件 4)

6.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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