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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1:0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的通知

 

春季是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心理危机事件的多发期,为做到各类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有效干预,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生

三、排查对象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

2.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心理疾病史的学生;

3.遭遇突发创伤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家人发生意外伤亡,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考研失利、转专业不成功的学生;

4.患有或曾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

5.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6.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困难学生;

7.其他出现异常心理或行为的学生,如:开学不适应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辅导员、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班级学生骨干及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要广泛深入学生,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准确掌握相关信息,规范记录。

2.严格保密。尊重学生隐私,为学生保密。

3.有效排查。对既往心理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注学生,要进行一对一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真实的身心状态。对进行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和联系,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

4.结果报送。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报附件1,于2022年4月12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5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5.汇总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协助学院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和干预,并对其后续心理辅导和治疗提出专业性指导建议。

附件1.2022年春季学期心理危机排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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