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是陕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心承担着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日常咨询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培训、宣传平台建设、教学科研等任务。为进一步提升对学生服务质量,壮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队伍,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两名。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临床心理咨询资格的校内教职工,如持有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卫计委认证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等。
2. 接受过心理咨询理论、咨询技巧的培训和实务训练,并附证明材料。
3. 遵守咨询伦理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4. 身心健康,热爱心理工作,工作认真踏实、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行业。
二、工作介绍
本兼职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心理咨询:与来访者进行一对一的心理咨询。
2. 团体辅导:协助或独立带领学生成长团体。
3. 个人督导:参加中心为兼职咨询师提供的个人或团体督导。
4. 报告讲座:参加中心开展的各种专业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2021年9月-2022年7月。寒暑假不安排咨询,每学期咨询18周,每周兼职约需1-2个工作日。
工作地点: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德勤楼504。
四、申请和筛选流程
申请:即日起至9月30日,申请人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版),并填写兼职心理咨询师登记表(附件1),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所有资料电子版发至xgbxlzx@126.com,纸质版送至德勤楼504室。
拟录取:根据审核材料结果,中心将会给通过的申请者发放拟聘用通知书。
五、考核
1. 中心对兼职咨询师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可以获得兼职咨询师证明。
2. 本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在本中心兼职满一学年,工作量等同于在辅导员岗位上锻炼一年。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兼职终止,不提供兼职咨询师证明及锻炼证明。
1. 未按要求完成兼职内容或兼职时数。
2. 严重违反伦理或中心规章制度。
3. 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带来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牛雪婷
联系电话:029-81530080
附件:1.兼职心理咨询师申请表
学生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