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20]30号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0级秋季入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各学院: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文件精神,为能够科学、有效、及时地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给我校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科学干预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特制定疫情防控背景下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工作目标:为能够科学、有效、及时地开展疫情期间的心理预防和危机干预工作,急需制定疫情防控背景下高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从指导原则、组织领导、干预对象、心理预警和应急处置五个方面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科学干预心理危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重点内容: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以保证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前提,最终达到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组建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工作队伍(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专兼职教师),负责对学生开展疫情期间的心理梳理和心理疏导工作,确保我校学生平稳度过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心理危机。
三、干预对象
及时识别高危人群,明确重点关注学生,避免极端事件发生。本次疫情中,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主要包括:
(1)武汉籍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
(2)因疫情出现焦虑、恐慌、强迫行为和失眠等症状,自己无法调整的学生。
(3)大一新生
(4)大四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偏远地区的毕业生
四、心理预警
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和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全面深入开展心理危机排查。根据疫情期间学生在情绪、认知、行为和生理等方面的症状,对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将心理危机分成三个等级。第一类为一般心理危机,主要指的是在学习和生活中因疫情导致适应困难、人际失调、情感受挫等问题,表现出轻度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第二类为严重心理危机,主要是指的是因疫情在学习或生活中遭遇重大打击,表现出明显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第三类为重大心理危机,主要是指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分裂症的学生,自杀未遂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五、应急处置
(一)制定分级处置方案
把握重点节点,对重点人群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等级进行预判和分级,制定分级快速处置办法。根据排查结果,尽早识别心理高危对象,启动危机干预程序,避免极端事件发生。同时,要做好信息沟通、追踪反馈、咨询转介和情况报送等工作,实现“一人一档”,落实“一对一”帮扶,主动关心、定向沟通、科学疏导、及时化解。
(二)多部门协作快速处置
充分调动学校疫情防控办、学工部、保卫处、医务室、各二级学院等部门的力量,一旦启动心理危机程序,快速有效地做出应对,确保心理问题发现、上报、评估、干预、转介、就医、追踪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构建有效的联动机制和沟通模式,保证危机处置及时有效的开展。如遇到重大的突发事件,各部门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准确研判危机等级与应急方案,快速处置,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三)开展校医合作
与校卫生所和校外专业医院开展紧密合作,畅通校医合作的绿色通道。一旦发现疑似的心理疾病患者,及时转介到专业医院,接受医生专业的评估、诊断和治疗,并定期就医随访。通过校内外的协同机制,真正实现及时发现危机、有效化解危机、妥善控制危机的目标。
学 生 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