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49号
各院(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是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组织依托,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现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一级网络: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和日常心理咨询、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制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定期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教学科研,促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主要工作职责:
1.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宣传栏、网络、专题讲座、活动等多种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心里健康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现代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
2.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的方式,帮助大学生正确面对发展性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引导他们走出迷惑,完善人格,优化心理品质;
3.定期组织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开展培训。
4.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建立新生心理档案,筛选出心理危机个体,及时组织谈话排查,对有潜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加强跟踪辅导,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提前预防、有效干预。
(二)二级网络:各院(系)心理健康工作站
由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辅导员、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设置站长、副站长、组织员、宣传员各1名,同时明确心理辅导员1名。心理工作站负责指导本院(系)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等学生组织,及时汇总本院(系)心理异常学生信息,实施初步心理干预,视情况上报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落实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主要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中心通知,调动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关注心理健康知识的意识和学会自我调节的方法;
2.挑选和培养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指导他们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拉近同学间的心理距离。在学生中形成助人自助的友爱氛围;
3.定期举行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座谈会,督促和检查本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富有成效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汇总统计各班心理状况晴雨表(附件1),及时上报本院(系)心理工作月报表(附件2),实时掌握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和安全信息;
5.建立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群,及时、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三级网络:班级心理健康委员。
三级网络的同学是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员”、学生心理动态变化的“观察员”和班级心理健康工作的“信息员”,他们是确保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各班级应在班委中设置心理健康委员,并在对心理工作感兴趣的同学中选拔出班级心理委员,开展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根据本班级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
2.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本班的心理健康信息;
3.参与和协调所在院(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协助辅导员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定期上交本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
(四)四级网络: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
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在学习一定的心理学常识后,自觉有意识地营造良好的宿舍人际氛围,为同寝成员提供人际关系的支持,及时发现本宿舍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并进行疏导或介绍到院(系)、中心,把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可由宿舍长兼任)
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宿舍安全信息汇报工作;
2.关注宿舍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或辅导员汇报;
3.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宿舍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按要求建立健全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心理健康工作站,明确相关组成人员,明确本院(系)心理辅导员。
(二)各院(系)要做好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注到每一位同学。
(三)请各院(系)于10月20日前成立本院(系)心理健康工作站,并将工作站成立情况、相关组成人员及本院(系)心理辅导员名单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四)请各院(系)于10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附件3)及《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登记表》(附件4)(含电子版)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菁 联系电话:81530080
附件1:班级心理状况晴雨表
附件2:院系心理工作月报表
附件3: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
附件4:宿舍心理健康宣传员登记表
学工部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