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30号
各院系:
为准确的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做好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4、2015、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二、工作安排
1.在本学期放假前,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让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
2.在下学期开学后,学校在开展贫困生认定或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提交经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调查表》。原则上学生必须具有当年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才可申请困难认定。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根据本院系学生的具体情况布置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工作。
2.各院系要做好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告知同学本次调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关爱。
3.《调查表》可以复印,也可在学生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7年版)
学 生 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