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资助>资助政策>正文
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5:30     浏览次数:[]


                                            陕师院学函[2016]30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我校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迎新工作实际,现将2016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设立“绿色通道”

1.各院(系)成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绿色通道”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批工作。

2.学生处及各院(系)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站,负责新生“绿色通道”政策宣传、接待新生及其家长有关资助政策的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等工作。

二、“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烈士子女、孤残学生、优抚家庭子女;

2.家庭所在地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学生;

3.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已经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绿色通道”申办流程

1.符合1-3项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各院(系)根据学生情况,给符合要求的申请学生发放《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经院(系)和学生处审批同意后,获批学生持《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学费缓交和相关入学手续。

2.对于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院(系)辅导员审查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在新生《报到单》右上角填写缓交金额(注: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填写学费住宿费之和,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填写贷款金额)并加盖院(系)公章,此后学生持报到单到财务处缴纳剩余费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3.各院(系)于912日前将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院(系)报送的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贷款受理证明》留存。(注:在《贷款受理证明》右上角注明所在院(系)、学号、学历、缓交金额、联系方式等信息,最下面有关“支付宝账户”信息沿虚线剪下由学生自己留存)。

4.个别外省籍学生在其生源地办理的助学贷款,所持回执单与《贷款受理证明》不同,当地经办机构有其他特殊要求(如:要求学校盖章、填写账户、寄送纸质回执等),让学生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处办理。

四、“爱心大礼包”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2016级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使他们切实感受社会温暖和学校关爱,学校决定继续为孤残、双亲有重大疾病、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发放“爱心大礼包”。各院(系)统筹发放“2016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爱心大礼包领取券”,学生持辅导员签名的领取券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处领取爱心大礼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绿色通道”是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各院(系)要精心组织,细化程序,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2.深入了解,加强宣传。新生报到期间,各院(系)要深入学生,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同时要积极宣传和解读国家的资助政策,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实现“应助尽助”,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感受到陕师院的人文关怀,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入学。

联 系 人:王成富  孟书远,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695

上一条:我校“绿色通道”助力寒门学子无忧入学
下一条:学校开通学生资助政策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咨询热线

关闭


  •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 邮编:710100
  • 电话:029-81530080
  • -教育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德育网 -陕西省学生资助网
版权所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工在线          技术支持:西安泽瑞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