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9〕38号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管理暂行办法》(陕师院〔2015〕9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减免学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学费的对象及条件
1.正式注册,并取得我校学籍的非毕业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在校期间须学习努力,学习成绩合格,日常表现良好,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
3.我校已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4.因家庭发生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减免学费的额度及标准
1.减免100%学费:烈士子女;父母双亡的孤儿;经济特别困难的优抚家庭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0.1%以内。
2.减免50%学费: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而家庭无收入来源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老少边穷地区家庭农村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0.2%以内。
3.减免30%学费: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而家庭收入较低的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0.3%以内。
三、减免学费的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凡要求减免学费的学生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同时附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评议研究确定初审学生名单及减免额度,公示无异议后填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减免学费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定。学生处对各学院的初审结果予以复审,确定拟减免名单及额度,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精准资助。切实摸清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减免学费工作。
2.注意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防止信息泄露。
3.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减免学费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申请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逾期未交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王成富 魏燕,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
附件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减免学费信息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