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9]44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陕师院〔2015〕9号)文件精神,规范和落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学校启动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要求
1、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2、岗位设置以处(室)、学院为单位,结合本单位岗位实际情况,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进行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及学生人数;
3、岗位设置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及审批
1、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及人数,填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附件1),经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2019年6月2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电子版发送至sjyxszz@126.com。逾期未报或填报不规范,不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2、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经学生处统筹核定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
三、注意事项
1、2018-2019学年审批设立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在岗学生工作至2019年6月30日结束。2019-2020学年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单位均需重新申报;
2、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为一学年一申请,每学年末由学生处统一组织申报,其它时间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及时报送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请,共同做好学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定岗工作。
联系人:王成富 魏燕,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申报表(2019年6月修改版)》
学 生 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