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学生资助中心近期将为相关学生发放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部分资助金,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原则上是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审核,如有受助学生名单变动(因退、休学等原因造成国家助学金名额空额情况),请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要求,递补学生名单,并报送补充材料(说明变动原因,递补名单产生评审过程等信息)。
二、发放信息核对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特别困难学生1900元/人,一般困难学生1400元/人。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获助学生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附件1),建档立卡学生同时需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助学金生活补助发放表》(附件2),发放表中填写的银行卡号必须为获助学生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如果学生银行卡信息不准确,再次申请的手续多、时间长,为减少错误量,请各二级学院一定认真核对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把资助和育人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诚信守信,学会感恩,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2. 各二级学院告知学生提高警惕,严防电话/短信诈骗。学校所有奖助学金均通过银行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建行卡中,绝不可能直接打电话/发短信要求学生对自己的银行卡进行任何操作,绝不可能直接打电话通知学生奖助学金发少了/发多了/发错了。
3. 5月14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2021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助学金生活补助发放表》(已上传群共享)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4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3708973@qq.com。
联系人:马睿 周胜男 电 话:029-81530077
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
2. 《2021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助学金生活补助发放表》
学 生 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