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和促进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结合学校2019 年考核工作安排,现就2019 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 年度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见习期辅导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但见习期辅导员要对见习期工作做全面总结)。
二、考核原则
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陕师院党〔2017〕20 号)文件及学校2019 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精神,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坚持标准,民主集中,公开公正。
三、考核内容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对照辅导员工作职责,主要对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奖贷资助工作、班级建设及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办法
本次辅导员考核实行校、院两级考核,以学院为主,优秀以下等次由二级学院确定,学工部审核。
优秀等次由二级学院推荐,由学工部组织联评,按照学生评议、院级考核、学工部考核、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计分办法为:
考核总评(100 分)=学生评议(30%)+院级考核(30%)+
学工部考核(30%)+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考核(10%)。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具体考核时间根据人事处所公布的学校统一考核时间同步进行进行,同时按以下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一)材料报送(2019 年12 月25 日-26 日)
辅导员本人对年度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将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考核材料装订成册后交学工部教育管理科(行政楼404 室)。
(二)学生评议(2019 年12 月27 日-31 日)
学工部在各二级学院被考核辅导员所带班级随机抽取30 名学生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组织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
(三)学院考核(2019 年12 月30 日-2020 年1 月2 日)
学院考核由各二级学院依据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院辅导员工作开展评议,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学院评分表》;各二级学院根据辅导员得分情况,提出学院考核等次意见,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学院辅导员人数的20%,不足1人的学院可按1人上报。
(四)学工部考核(2020 年1 月3 日-7 日)
学工部考核由学工部会同相关人员开展对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学工部评分表》。
(五)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考核
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
由学工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分数确定辅导员考核等次,辅导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确定按照学校一般人员标准确定,同时:
(一)辅导员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级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不满一年者;
2.病事假请假时间累计在一个月以上者;
3.对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者;
4.学生测评结果平均分低于20 分者;
5.辅导员所带班级或学生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
(二)辅导员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政治导向错误,在校内外引起较坏影响的;
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行政拘留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3.在工作中不服从组织调配、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4.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者;
5.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者;
6.具有其他不称职行为者。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将辅导员年度考核作为职称晋升、落实行政待遇、岗位聘任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优先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参加省级和全国高校辅导员培训。
(三)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调离辅导员岗位。
附表: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学院评分表
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学工部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