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18号
各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近期我校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建设和谐校园,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工系统值班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学工系统值班任务。值班期间要值守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要深入公寓,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舆情资料;严禁随意脱岗或让学生代替值班的现象发生。
二、强化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制度。近期,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要求,安排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密切关注学生动态,深入宿舍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处置和上报突发事件。各院(系)每周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安排表于周一早10:00前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未安排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或安排后辅导员未入住的院(系)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各院(系)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院(系)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防火、防盗、交通、校园贷等主题组织学生召开班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强化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各院(系)做好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全面排查学生有无在校外租房住宿或夜不归宿现象、学生有无心理严重危机、学生有无重大家庭变故等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建立台帐及时处置。
五、做好网络舆情监控。要求各院(系)建立网络舆情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信息员,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回复、狠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党委学工部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