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12号
各院(系):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放假调休。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为确保清明节假期前后我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院(系)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引导学生注意交通、饮食、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等安全问题,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和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各院(系)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组织好学生离校前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搞好寝室卫生,关好寝室电源、水源及门窗等。
三、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求学生乘坐正规车辆,劝止学生乘坐黑车、拼车等没有客运营运资质、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回家,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出现。
四、严格做好清明节假期前的学生考勤工作。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学生考勤管理,清明节放假前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杜绝出现随意给假、请假手续不全、先走人后补假的现象发生。
五、建立值班制度。各院(系)要建立清明节假期值班制度,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在清明节假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各院(系)于4月1日下午17:00前将假期值班情况报送学工部;4月4日返校当晚做好晚点名工作,并在4月5日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学 生 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