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67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工作,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学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定办法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陕师院〔2013〕17号)的相关要求及程序开展评选工作,十佳大学生评选标准及程序、各类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和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评选工作是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领导为组长的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要坚持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确保评选质量,宁缺勿滥。
(三)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院(系)要以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评选优秀树立典型,号召学生学习先进,努力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各院(系)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各类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留所在系存档)、学生汇总名单和学生公示名单(纸质版加盖系公章,电子版发送至64872015@qq.com)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办公楼404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学生本人若同时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可同时参选,但只能获得其中一项荣誉,不可兼得。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员,如未能当选可直接确定为年度三好学生。
(二)登记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内容手写(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和打印均可。
附件:1.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班级工作评估表
3.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4.关于2016-2017学年评优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的填写说明
5.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6.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7.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8.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9.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学 生 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