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66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我校学风建设水平,建立和完善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学生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师院党〔2017〕4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检查2017年度各院(系)学风建设效果,完善学风建设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工作,促成和巩固优良学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大学生全面成才。
二、考评内容
考评各院(系)学风建设组织实施情况、学风建设工作成效以及学风建设特色项目开展情况等。
三、具体安排
1.各院(系)自查(12月8日—12月13日)量化。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按照考评内容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根据《学风建设考核评估量化评分标准》(附件3)自评打分,每个打分项必须有相应的支撑材料;
2.各院(系)推荐一名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提交单行材料,截止12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自查报告及支撑材料、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64872015@qq.com)。
3.学校评比(12月20日)。学校成立学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学风建设考评会议。通过听取汇报(必须有5分钟PPT演示)、查看支撑材料、对照量化分进行联评打分,确定考评等级,评出6个学风建设先进集体,根据推荐情况评出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4.公示。学工部将对考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审定。
5.表彰。审定通过后,学校将对考核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要深刻认识加强学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做到以目标促规范,以考核促发展的目的,共同促进学校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2.要认真抓好学风建设日常工作,注重各种原始材料的建设,如实统计相关工作情况;支撑材料要做到目录清晰,材料齐全,数据翔实。
3.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自评自查工作,严禁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7年度学风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提纲
附件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7年度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学风建设考核评估量化评分标准
学 生 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