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61号
各院(系):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办法(修订)》(陕师院[2017]6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陕师院教[2017]67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的
为提高辅导员的教学能力,提升团队教学专业化水平,促进辅导员队伍整体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职业技能的进一步提升,增强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的实效性,引导辅导员刻苦钻研教学基本功,展示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考察辅导员先进的教学理念,对教学设计、课程设计的知识与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流互动能力、板书能力、信息技术的教学应用能力、教学组织能力以及教学评价能力等的掌握和运用。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组织领导
学工部根据《实施办法》要求,成立“青年教师(学工系列)教学基本功大赛评审工作组”,负责学工系列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初赛的组织开展、评选以及参加校级联赛的推荐工作。
四、参赛人员
符合陕师院教[2017]67号文件要求的辅导员参加初赛。
五、讲课内容
比赛讲授课程为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参赛者可任选其中一门。
六、比赛程序
青年教师(学工系列)教学基本功比赛分院系选拔、初赛(学工部组织)和校级联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院(系)选拔
(1)由各院(系)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将本院(系)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纳入到本院(系)青年教师选拔工作中,每院(系)推荐1名(学前系2名)选手参加初赛。
(2)请各院(系)将初赛参赛人员名单和评分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11月15日中午12点前送至党委学工部教育管理科(行政楼4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524920969@qq.com。
(二)初赛:
(1)初赛由学工部组织开展,根据比赛结果推荐3名选手参加校级联赛。
(2)初赛时间:11月13日—11月17日,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3)初赛采用公开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位参赛教师准备20 分钟课堂教学和ppt,赛前抽签确定初赛的具体顺序。
(三)校级联赛
由学工部将初赛名单推荐教务处参加校级联赛,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复赛。
七、工作要求
(一)青年教师(学工)教学基本功比赛,是提升辅导员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参赛者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凡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无特殊原因,均应参加比赛
附件:青年教师(学工系列)教学基本功大赛初赛院(系)报名表
学 生 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