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57号
各院(系):
根据《关于成立我校“易班”建设工作机构的通知》陕师院办〔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各院(系)成立 “易班”工作分站,全面加强我校“易班”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各院(系)易班工作分站接受校易班发展中心和校易班建设领导小组双重领导,并由各院(系)指定的指导老师具体负责分站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二)各院(系)易班工作分站以学生骨干为主要成员,主要负责配合校易班工作站工作及联络对接,同时整合院(系)的优势资源,结合自身特点,打造适合院(系)特色的易班网络文化品牌和项目。
(三)各院(系)设置指导老师1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若干。
(四)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确认易班工作分站成员,并将信息报校易班发展中心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一)与校易班工作站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实现校院(系)两级工作站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配合校易班工作站进行易班网络平台建设和日常服务管理。
(二)开展院(系)自身的网络平台建设、日常服务管理、消息推送等日常事务。
(三)积极动员并有效组织院(系)学生参加易班发展中心、校易班工作站举行的相关活动。
(四)协助院(系)易班指导老师做好本院(系)的易班推广建设工作。
(五)结合优势资源,开展特色的易班活动;在节假日、纪念日、寒暑假、新生入学等时间段,及时组织易班线上线下相关活动;针对时事及大学生热点,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活动。
(六)指导班级开展易班建设,引导和发动班级依托易班平台开展日常管理及班级活动,提高各班级在易班上的活跃度。
三、其他说明
(一)关于易班工作分站成员聘任时间、换届时间由各院(系)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二)易班工作分站成员若有变动,请及时将变动人员信息上报易班发展中心备案。
(三)校级易班发展中心将定期对易班工作分站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院(系)要确保除毕业班级外全部注册,毕业班级覆盖率超过60%。
(五)易班工作分站站长、副站长按院(系)级学生工作干部对待,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优先考虑。
各院(系)根据学校建设要求与方案,切实加强易班工作在学生班级中的深入推广,制定本院(系)易班工作分站的相关文件和建设方案,逐步形成有院(系)特色的易班分站,使易班成为学生的有用和贴心网站。
学 生 处
2017 年1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