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56 号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学校与学生的交流,聆听学生的心声,及时掌握学生最关心的困难和问题,准确的把握学生思想动态,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在研究与学生相关重大事件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原则上会议研究时需有学生干部或代表列席。
二、各院(系)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学生会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通过建立合理的建议渠道、正常的途径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便利。
三、实行校、院(系)二级座谈会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学生座谈会,由学校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解决学生在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听取学生对学校发展建设提出的相关建议。
(二)学工部、团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专题学生座谈会,必要时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
(三)各院(系)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由院(系)院长、主任、总支书记参加的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听取学生意见。不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
四、开展学生接待日活动
各院(系)要开展学生接待日活动,每两周至少一次,由系领导值班,主要面对面听取学生个人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相关困难。接待日需明确时间地点并提前告知学生,值班领导要做好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学生。
五、各院(系)要结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和校长信箱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设院(系)总支书记和院长(系主任)信箱,收集整理学生反映的意见建议给学校相关部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是重要的长期性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根据院(系)实际制定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并按照以上规定做好记录的总结,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院(系)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每次座谈会和接待日内容的记录和整理工作,每学期末汇总归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对待,分类受理,对正当诉求和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接待日记录表
附件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学 生 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