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陕师院学函[2017]33号
各院系: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管理暂行办法》(陕师院〔2015〕9号)和《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陕师院学函〔2017〕27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并公示,学生处复核后再公示,报学校审批后,决定给予石青青等14名同学减免100%学费,郗悦等21名同学减免50%学费,柴倩等32名同学减免30%学费。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7—2018学年减免学费学生名单
学 生 处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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