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6〕35号
各院(系):
根据我校《关于2016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安排,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调休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全校正常上班、上课,分别执行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的教学安排。为了确保我校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提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要从维护学校稳定的高度,提高安全稳定意识,充分认识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各院(系)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防控
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讲求工作方法,确保收到实效。节前要排查重点学生,做好重点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学生宿舍综合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1、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2、禁止学生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对外出的学生要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外出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不参与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同时教育学生外出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去向统计。按照学校的放假时间,不得提前离校,确有事情,需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家长同意,辅导员批复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各院(系)于9月30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学生去向统计情况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4、教育学生要注意塑造大学生良好形象,要讲究社会公德,遵守一切公共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酗酒滋事、聚众斗殴、参加各种不正当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5、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院(系)要组织人员在放假前深入留校学生宿舍了解情况,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6、认真落实学生返校工作。10月7日(星期五)晚上各院(系)对返校学生点名统计,并于晚上例会时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四、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要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全体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院(系)节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通过召开班会,将安全教育内容传达到每位学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学工部
2016年9月26日